IBS技術通函No.202108 - EEXI和CII的相關要求 二維碼
發表時間:2021-09-29 15:25 致:各船舶及管理公司
主題:EEXI和CII的相關要求 國際海事組織(IMO)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(MEPC),于2021年6月召開的第76屆會議上,通過了關于MARPOL公約附則VI的修正案MPEC.328(76)。其中關于EEXI(現有船能效指數)和CII(營運碳強度指標)的要求,簡介如下: 一、關于EEXI; 1、本要求適用于400總噸以上的船舶,2023年1月1日之后第一次IAPP檢驗(包括年度、中間或換證等檢驗)之前。 2、應按MEPC.333(76)的要求計算出達到的EEXI(Attained EEXI),并按《MEPC.334(76)-EEXI檢驗和發證2021導則》的要求,編制EEXI技術案卷,報本社批準,如果Attained EEXI小于或等于要求的EEXI(Required EEXI),本社驗證后,這種情況下船舶不需要任何改進措施,直接換發IEE證書。 3、如果船舶EEDI已經驗證(即之前已滿足EEDI 要求,并持有EEDI技術案卷的船舶),且其Attained EEDI小于等于Required EEXI,則Attained EEDI可作為Attained EEXI,EEDI技術案卷可接受作為EEXI技術案卷。本社驗證后,換發IEE證書。 4、如果EEDI船舶的Attained EEDI”或非EEDI船舶計算獲得的Attained EEXI”不符合Required EEXI,公司可申請主機生產廠家或專業機構,根據MEPC.335(76)導則要求,采取限制軸功率/主機功率(SHaPoLi/EPL)措施,準備SHaPoLi/EPL技術文件和用于SHaPoLi/EPL的船上管理手冊(OMM),以符合EEXI的要求,并報本社批準。本社驗證滿足要求后,換發IEE證書。
二、關于CII: 1、本要求適用于5000總噸以上的營運船舶。 2、以2019年DCS數據為基礎,制定“要求的年度營運CII” ,CII年度折減系數2023年為5%,2024年為7%,2025年為9%,2026年為11%。2023年1月1日措施生效前,即2020至2022年度“要求的年度營運CII”可自愿實施每年降低1%。 3、在2023年1月1日之前修訂能效管理計劃SEEMP,納入如下內容: ①描述計劃“達到的年度營運CII”的方法,以及將計算值報告給主管機關的流程; ②列出船舶2023-2025年度“要求的年度營運CII”; ③制定一個實施計劃,描述如何滿足未來三年的“要求的年度營運CII”; ④制定一個自評估及持續改進的程序。 SEEMP修訂后,報本社批準,確認后簽發符合證明COC。 4、在2024年之后每年年初,船舶應根據DCS數據計算上一年度(1月1日到12月31日)“達到的年度營運CII”,并在每年3月31日前,采用IMO標準格式向本社報告。本社驗證通過后,船旗國或本社簽發燃油消耗報告和營運碳強度等級符合聲明”Statement of Compliance – Fuel Oil Consumption Reporting and Operational Carbon Intensity Rating”。 SOC有效期為當年直至下一個日歷年前五個月。營運碳強度等級從高到低分A、B、C、D、E五個等級,每年的等級C的中間值,相當于適用于該船的“要求的年度營運CII”。營運碳強度評級為E,或連續三年評級為D的船舶,公司應修訂SEEMP,納入改進措施計劃,并于每年4月30日前,報本社驗證批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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